关于印发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》的通知
新建招协[2024]4号
发布机构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适用地区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日期:2024-05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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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依据与适用说明(文字)
关于印发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》的通知(新建招协[2024]4号)
本页按原文件“计算标准二”差额定率累进计费。中标金额档位(万元):100/500/1000/5000/10000/100000/以上。单项代理业务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。原文件另列“计算标准一”人工投入计费方式;本计算器金额法不代替人工投入法。原始扫描图见/policies/assets/08695f64cad8df61a355.jpg。
原文件工程中标金额10000万元示例合计34.8万元;其中400万元×0.8%应为3.2万元,示例分项印刷为2.3万元但合计仍为34.8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