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
鄂价工服规[2012]149号
发布机构:湖北省物价局、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适用地区:湖北省 发布日期:2012-08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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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依据与适用说明(文字)
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(鄂价工服规[2012]149号)
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。附件所列收费标准为基准价,具体收费额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,可在上下20%幅度内协商确定。本通知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。
附件1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表(费率‰,差额定率累进;档位:≤500万 / 500-3000万 / 3000-6000万 / 6000-10000万 / 10000万以上)
1 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编制 概算价 2.0 1.7 1.3 0.5 0.2
2 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核 概算价 1.0 0.8 0.6 0.4 0.2
3 清单计价-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 概算价 4.5 3.5 2.5 1.2 0.5
控制价(标底价)编制(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) 控制价 3.5 2.3 1.2 0.8 0.5
控制价(标底价)、工程结算审核-基本收费 送审工程造价 5.0 4.0 1.5 0.8 0.3
控制价(标底价)、工程结算审核-追加收费 审减(增)额 8%
4 定额计价-工程预算、标底编制 工程造价 5.0 4.0 1.5 0.5 0.2
工程预算、结算、标底审核-基本收费 送审工程造价 5.0 4.0 1.5 0.5 0.2
追加收费 审减(增)额 8%
5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 12.0 9.0 7.5 6.0 4.0
6 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 项目投资总额 3.0‰
7 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 申请鉴定标的 12‰
8 计时收费 注册造价工程师 300元/小时;造价员 180元/小时
说明:1.以单项工程为基数,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。2.“控制价、结算审核”计费方式为基本收费+追加收费。3.按基本收费标准计费不足3000元的,按3000元计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