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》的通知

苏建价协(2022)7号

发布机构: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适用地区:江苏省 发布日期:2022-07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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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依据与适用说明(文字)
关于印发《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》的通知(苏建价协(2022)7号) 本指导意见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,以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价》为基准价,上下浮动幅度在20%以内。 收费表数值已按缓存政策原表图片转录,计算结果尚待实时逐项对比。 收费说明(节选):一、实行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,当单项咨询成果文件咨询服务收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。二、计费基数按单项工程计算,工程设备、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计费基数;工程造价鉴定业务以需鉴定额为基数。十三、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收费由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两部分组成。十五、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由基本收费、效益收费和驻场收费三部分组成。十七、编制类咨询项目收费标准不含审核费用,若需审核增加20%收费。二十、本收费指导价不含BIM费用。 实例:某竣工结算审核送审造价6500万元(其中安装1300万元),基本收费:500万×3.0‰=1.5万,(1000-500)万×2.3‰=1.15万,(5000-1000)万×1.8‰=7.2万,(6500-5000)万×1.5‰=2.25万;安装系数增收1300/6500×(1.5+1.15+7.2+2.25)×40%=0.968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