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制定《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辽价发[2013]005号
发布机构:辽宁省物价局、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适用地区:辽宁省 发布日期:2013-01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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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依据与适用说明(文字)
关于制定《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辽价发[2013]005号)。收费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计算,价格浮动幅度上下不超过20%。
附表(费率‰;档位:≤500 / 500-1000 / 1000-5000 / 5000-1亿 / 1亿以上,万元)
1 投资估算、可行性经济评价 投资额 0.9 0.8 0.7 0.5 0.4
2 工程概算编制或审核 投资额 1.8 1.6 1.4 1.0 0.8
3 施工图预、结算编制 土建及配套装饰安装 5.5 5.0 4.5 3.0 2.5;专项安装装饰市政园林 6.5 6.0 5.5 4.0 3.5
4 施工图预、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工程造价 4.5 4.0 3.6 2.0 1.5;追加费用 核减(增)额 3%
5 编制工程量清单和计价、标底、招标控制价 6.0 5.5 5.0 4.0 3.5
6 编制工程量清单 4.5 4.3 4.0 3.0 2.5
7 工程量清单计价、标底、招标控制价编制 2.5 2.0 1.8 1.5 1.2
8 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5.5 5.0 4.5 3.0 1.8;追加费用 核减(增)额 5%
9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2.0 10.0 9.0 7.0 5.0
10 钢筋(铁件)抽筋计算、审核 12元/吨
11 注册造价师、造价专业人员技术咨询 200元/人每小时
注:差额定率分档累进,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。官方算例:投资估算5000万=500×0.9‰+500×0.8‰+4000×0.7‰=3.65万元。